指导、监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指导、监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