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陕西
西安市
长安区
长安区司法局
组织开展长安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指导和管理长安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长安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指导、监督长安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长安区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下属机构
法制处
负责对长安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及其代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承担长安区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长安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负责长安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组织实施长安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对长安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表彰活动。
联系长安区区县司法局和长安区律师协会,监督、指导长安区律师协会工作。
负责长安区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长安区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基层工作处
会同长安区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指导长安区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长安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拟订长安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长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司法局
新城区司法局
碑林区司法局
莲湖区司法局
灞桥区司法局
未央区司法局
雁塔区司法局
阎良区司法局
临潼区司法局
高陵区司法局
东城区司法局
西城区司法局
朝阳区司法局
丰台区司法局
石景山区司法局
海淀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