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哈尔滨
巴彦县
巴彦县司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巴彦县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巴彦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巴彦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巴彦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承办巴彦县委、巴彦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巴彦县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巴彦县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巴彦县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巴彦县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基层工作处
拟订巴彦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和监督巴彦县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巴彦县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会同巴彦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拟订巴彦县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巴彦县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组织实施巴彦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巴彦县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巴彦县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联系巴彦县区县司法局和巴彦县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巴彦县律师协会工作。
巴彦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巴彦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司法局
依兰县司法局
方正县司法局
宾县司法局
木兰县司法局
通河县司法局
延寿县司法局
密云县司法局
延庆县司法局
宁河区司法局
静海区司法局
蓟县司法局
崇明县司法局
铜梁区司法局
璧山区司法局
潼南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