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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清远市
清新县
清新县台办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清新县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清新县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清新县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研究、拟订清新县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下属机构
综合局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协调指导清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负责并归口管理清新县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清新县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经济局
会同清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
会同清新县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研究协调清新县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负责管理和协调两岸“三通”事务。统筹协调和指导清新县对台经济工作。
秘书局
负责清新县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负责清新县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承办清新县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负责协调清新县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清新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清新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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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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