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天等县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会同天等县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研究、拟订天等县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天等县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