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安区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提出平安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平安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推进平安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
承担平安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