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洪湖市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洪湖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洪湖市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承担规划洪湖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省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承担洪湖市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援助其他西部地区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