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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发改委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招远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
受招远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负责招远市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研究分析招远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招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下属机构
招远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