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和静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和静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和静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参与和静县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推进和静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