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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
阿巴嘎旗
伊和高勒苏木乡
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
是直接解决伊和高勒苏木乡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应承担伊和高勒苏木乡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
是伊和高勒苏木乡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伊和高勒苏木乡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
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其任务是负责伊和高勒苏木乡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伊和高勒苏木乡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下属机构
卫生院发展建议
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落实省委[2007]9号文精神,“从2007年起,对全省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按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与建设。”
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从自食其力以药养医转到政府养医。
市场化运营,可以先完善自身,比如引进库贝尔检验科iOSS项目,让检验科标准化、信息化,并由厂家提供一站式服务,借助外力实施市场化运营与推广,实现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检验科盈利机制。
创造良好条件,使高学历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卫生行政管理
负责伊和高勒苏木乡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伊和高勒苏木乡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状况。
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医疗系统剖析
法律视野下的卫生院法人机制重构。我们将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的法律性质定位为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财团法人,以此为基点,对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内、外部治理机构进行了法律理论分析和构建。
深刻论述了政府主导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改革的客观必然性,进而对政府举办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的管理机制做了战略构想。
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改革与政府责任定位。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的功能是认识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改革的起点问题,在对伊和高勒苏木乡卫生院功能的历史回顾与现实对比基础上,
试图对伊和高勒苏木乡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和定位;并对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监管参与权、医患双方法律关系性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法律规制等进行创新研究。
伊和高勒苏木乡地区行政机构
中学
中心小学
卫生院
政府
派出所
邮政局
其他地方卫生院
那仁宝拉格苏木乡卫生院
吉尔嘎郎图苏木乡卫生院
将台地区卫生院
太阳宫地区卫生院
小红门地区卫生院
十八里店地区卫生院
平房地区卫生院
东风地区卫生院
来广营地区卫生院
常营地区卫生院
管庄地区卫生院
金盏地区卫生院
孙河地区卫生院
崔各庄地区卫生院
东坝地区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