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山县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鲁山县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鲁山县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鲁山县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制订鲁山县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鲁山县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鲁山县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