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莱山区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负责制定莱山区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莱山区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莱山区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莱山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