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江北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研究制定江北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江北区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江北区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制订江北区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江北区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江北区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