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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卫生局

研究制定清河门区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清河门区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依法管理清河门区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清河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下属机构
清河门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