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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屯河区
头屯河区卫生局
负责头屯河区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涉及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头屯河区当地院前急救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依法管理头屯河区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制定头屯河区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承办头屯河区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疾病控制处
组织对头屯河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组织指导头屯河区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拟订头屯河区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法制监督处
承担头屯河区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头屯河区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头屯河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头屯河区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卫生应急办公室
组织协调头屯河区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建立、完善头屯河区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指导头屯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承担头屯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头屯河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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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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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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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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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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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卫生局
东城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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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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