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齐齐哈尔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订齐齐哈尔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齐齐哈尔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齐齐哈尔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齐齐哈尔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齐齐哈尔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齐齐哈尔当地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卫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专业培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