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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
灵寿县
灵寿县医疗保险局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指导和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提出改进和完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工作的问题和意见。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下属机构
医疗管理科
规范、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对工伤协议医院及生育定眯医院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医护人员的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
基金核定科
受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有关医疗待遇审核、支付中的违规举报,查处违反医保政策和违规套取基金行为。
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办理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具体参保业务。
基金结算科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定期做好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的年度测算,制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制度。
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负责灵寿县医疗保险局受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日常事务,即征收、核定、费用的审核、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金,建立离休干部档案,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灵寿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灵寿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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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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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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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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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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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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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医疗保险局
静海区医疗保险局
蓟县医疗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