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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
乐都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乐都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负责拟定乐都区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乐都区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指导乐都区劳动教养场所的所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贯彻实施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乐都区劳动教养场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下属机构
计划财务处
指导乐都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审核和管理乐都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乐都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草拟乐都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政治部
负责乐都区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乐都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协调乐都区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协助乐都区主管部门管理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
所政管理处
负责乐都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乐都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乐都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指导对乐都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乐都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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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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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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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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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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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