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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
头屯河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头屯河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社会帮教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
负责拟定头屯河区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头屯河区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负责头屯河区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配备、教育、培训、奖惩工作,以及职工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计划财务处
指导头屯河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审核和管理头屯河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头屯河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草拟头屯河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政治部
负责头屯河区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头屯河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
指导头屯河区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协调头屯河区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
所政管理处
负责头屯河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头屯河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头屯河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指导对头屯河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头屯河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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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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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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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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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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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西城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朝阳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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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通州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