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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鞍山
鞍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鞍山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鞍山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承担鞍山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下属机构
劳动关系处
负责拟订鞍山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
审核并发布鞍山地方劳动定额标准。
拟订鞍山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承办中央在鞍山单位工作人员、省级机关工勤人员和省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
工资福利处
综合管理鞍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负责鞍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拟订鞍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鞍山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处
负责拟订鞍山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鞍山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鞍山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鞍山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鞍山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鞍山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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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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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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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拉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昌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山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喀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