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实施龙城区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负责龙城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贯彻执行龙城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龙城区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