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业机械化等产业(以下简称农牧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在湖南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
拟订湖南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流通等政策制定。
组织起草有关湖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承担完善湖南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湖南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