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卫东区青少年工作方针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相关利益的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组织和带领卫东区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争当“岗位能手”和“青年星火带头人”,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弘扬卫东区精神,做新一代建设者。
负责对卫东区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并对卫东区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青年统战工作政策,做好卫东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卫东区青少年对外交流交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