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共青团博兴县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博兴县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抓好青少年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博兴县青少年工作方针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相关利益的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负责对博兴县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并对博兴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调查博兴县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新形势下青少年思想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好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