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清河县辖区内公路水毁、雪灾、地震灾害应急抢险保通,跨区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局安排的抗灾抢险交通应急任务。
负责清河县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改善工程)国省干线路网改造(灾害防治、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其他资金专项工程编制、申报、管理,按上级授权实施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及中央资金专项工程(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国省干线改造工程。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进行指导。
负责清河县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养护,路产路权管理,公路超限运输、大件运输管理。
承办清河县交通运输厅和清河县公路局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