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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公安消防局

负责组织制定卫辉市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承办卫辉市政府和卫辉市公安厅的其他事项等。
对卫辉市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受卫辉市政府和卫辉市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下属机构
卫辉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