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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
新余公安消防局
对新余各地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追查处理,协调解决地区性的重大消防问题,提出新余城乡消防发展规划并负有督促检查落实职责。
负责协调与新余直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研究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适时提出工作意见。
负责组织制定新余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对新余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下属机构
防火监督处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新余消防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新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新余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分析研判新余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科技处
组织开展新余消防科技学术交流。
指导新余部属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
指导新余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新余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开展新余消防志愿者活动。
指导新余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新余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新余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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