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督促检查中、太康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太康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承担太康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太康县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太康县、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负责太康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