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平泉县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平泉县、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承担督促检查中、平泉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平泉县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负责向平泉县委、平泉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承办平泉县委、平泉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