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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保监会
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
审查、认定西藏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建立西藏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下属机构
政策研究室
研究西藏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
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负责西藏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
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财务会计部
审核西藏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
审核西藏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拟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及相关制度。
拟定西藏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
制定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开展西藏保险消费者教育及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
指导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
拟订西藏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督促西藏保险机构加强对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等工作。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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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会
宁夏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