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子长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加强对子长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子长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监督检查子长县供销社所属各成员社落实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各项政策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研究拟订子长县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子长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子长县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