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检查修文县区县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的开展。
协调、指导和管理修文县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统筹规划修文县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工作,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安置和保障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