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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体育局
统筹规划大兴安岭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工作,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优秀运动员的吸收、安置和保障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承办大兴安岭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大兴安岭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和政策,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加强体教结合工作。
制定大兴安岭体育竞赛制度,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申报登记工作。
下属机构
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大兴安岭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组织大兴安岭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大兴安岭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拟订大兴安岭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
指导大兴安岭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办公室
起草大兴安岭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负责大兴安岭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研究大兴安岭体育事业发展战及政策。
负责大兴安岭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竞技体育处
审核大兴安岭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承担大兴安岭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大兴安岭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组织大兴安岭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体育局
齐齐哈尔体育局
鸡西体育局
鹤岗体育局
双鸭山体育局
大庆体育局
伊春体育局
佳木斯体育局
七台河体育局
牡丹江体育局
黑河体育局
绥化体育局
拉萨体育局
昌都市体育局
山南体育局
日喀则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