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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桂林
兴安县
兴安县体委
指导和检查兴安县区县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的开展。
编制兴安县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承担兴安县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兴安县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编制兴安县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群众体育处
组织兴安县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指导兴安县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拟订兴安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竞技体育处
组织兴安县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兴安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兴安县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承担兴安县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办公室
负责组织兴安县重要会议和各类活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承担兴安县体育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
研究兴安县体育事业发展战及政策。
负责兴安县体育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
兴安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兴安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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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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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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