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永定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永定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审批工作。落实人民防空的技术要求。负责永定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永定区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使用。依法对永定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永定区政府、军分区、永定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开展永定区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