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虎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虎丘区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虎丘区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拟定虎丘区防空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方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和各种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指导虎丘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演习、演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虎丘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
负责制定虎丘区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虎丘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审批工作。落实人民防空的技术要求。负责虎丘区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虎丘区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使用。依法对虎丘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