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导航: 首页 湖北 十堰市 竹山县

竹山县人民法院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官协会的工作。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下属机构
竹山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