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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指导玛纳斯县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下属机构
玛纳斯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