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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清新县
清新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清新县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清新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对于清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领导清新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下属机构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清新县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对清新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对清新县人民检察院内、对外案件业务协调。
统一负责对清新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及直接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受理、管辖及流转。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清新县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清新县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清新县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清新县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清新县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清新县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对清新县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负责对清新县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清新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清新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密云县人民检察院
延庆县人民检察院
宁河区人民检察院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蓟县人民检察院
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璧山区人民检察院
潼南区人民检察院
荣昌区人民检察院
梁平县人民检察院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
丰都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