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横山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组织横山县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依法对横山县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横山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