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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领导塔河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对塔河县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协同塔河县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对塔河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下属机构
塔河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