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查地名网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辽宁
锦州
凌河区
凌河区人民检察院
领导凌河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领导凌河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对凌河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受理对凌河区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下属机构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审查凌河区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凌河区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凌河区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对凌河区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反渎职侵权局
直接立案侦查凌河区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承办凌河区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负责对凌河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凌河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案件信息审核。
统一负责凌河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对凌河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及直接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受理、管辖及流转。
凌河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古塔区人民检察院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