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审查兴海县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兴海县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兴海县政府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兴海县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负责兴海县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负责为兴海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兴海县政府或兴海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兴海县政府会议审议和兴海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兴海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兴海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兴海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