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为天全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天全县政府或天全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天全县政府会议审议和天全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天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天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天全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天全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天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承办天全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