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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承担平和县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平和县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平和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承办平和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平和县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平和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平和县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平和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负责平和县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负责平和县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平和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平和县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平和县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下属机构
平和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