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站前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站前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负责站前区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承办站前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站前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站前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站前区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站前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负责站前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站前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站前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站前区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