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咸安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咸安区政府、咸安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研究咸安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咸安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咸安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向咸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咸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督促检查咸安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咸安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咸安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咸安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