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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研究平原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平原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平原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组织、协调平原县政府系统的平原县性重大活动。
协助平原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平原县政府、平原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负责平原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平原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平原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平原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平原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向平原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下属机构
平原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