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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人民政府参事室

督促检查友好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友好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友好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友好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友好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友好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友好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友好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友好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向友好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友好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友好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友好区政府系统的友好区性重大活动。
下属机构
友好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