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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桂林
兴安县
兴安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研究兴安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兴安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组织、协调兴安县政府系统的兴安县性重大活动。
协助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兴安县政府、兴安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负责兴安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兴安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兴安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向兴安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下属机构
组联处
负责兴安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的学习培训、统战联谊及其他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承办兴安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和研究员的选聘工作。
负责兴安县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和研究员的组织管理和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承担兴安县室(馆)文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
文史处
开展与省、市文化团体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协助兴安县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诗词采风等活动。
组织兴安县馆员围绕文化建设进行文史咨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听取、收集和反馈馆员意见和建议。
收藏兴安县有关着作和珍贵文献资料,负责有关字画、图书资料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工作。
参事处
承办兴安县参事考察、调研的组织服务工作。
负责提出参事调研计划和选题建议。
组织兴安县参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
承担兴安县参事调研报告、参事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等工作。
兴安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兴安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
临桂区人民政府参事室
阳朔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灵川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全州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永福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灌阳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资源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平乐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荔浦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密云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延庆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宁河区人民政府参事室
静海区人民政府参事室
蓟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崇明县人民政府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