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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参事室

研究兴安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兴安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组织、协调兴安县政府系统的兴安县性重大活动。
协助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兴安县政府、兴安县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负责兴安县政府政务值班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兴安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兴安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助处理兴安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向兴安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下属机构
兴安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